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各位2021级和2022级同学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校教发〔2023〕1号)要求,学院将开展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基本原则

校区间不转专业(参军退役复学学生除外)。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、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读人数的20%以内。申请转出的学生超额,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;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,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申请转专业同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
1.大一或大二在读学生;

2.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%(2021级为前30%)(成绩排名截止至2023年5月9日);

3.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;

4.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申请转专业:

1.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;

2.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;

3.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;

4.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。

(三)体育类、艺术类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,职教类学生只能在相同科类专业中互转。

(四)参军、休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,复学时原专业已撤销的可申请转到相近专业。与前述条件有冲突的,需报学校审批。

三、组织程序

(一)学生网上申请:5月12日8:00—14日18:00

(二)转出院网上审核:5月15日8:00—16日18:00

如申请转出学生数量超额,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。

(三)转入院审核:5月17日8:00—5月19日18:00

如申请转入学生超额,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。

(四)教务处报学校审批后公示转专业结果:5月23日—5月29日

四、学籍与学业

(一)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学习,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,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。秋季学期开学到转入专业报到注册,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。

(二)转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、学费标准和毕业条件等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。

(三)学院负责指导和协调转入学生的课程免修、补修、选课等相关工作。

五、特别提示

(一)转专业需慎重。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和专长,充分考虑个人学业和职业规划,并征得家长同意;转专业后将涉及补修课程和缴纳超学分学费等问题,同时有学业时间延长或不能完成学业的可能性。

(二)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使用必修课的有效成绩。

咨询电话:0835-2883401 高老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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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11日